自從買了房子後,最常被問的就是什麼時候結婚,這個問題不要說同事、朋友在問,就連SAM的爸爸媽媽都在問,其實從年初就開始,每個月都被SAM媽問『和你媽探詢一下"什麼時候方便到你家提親?"』

我娘總是說時間還沒到不急不急,私底下總是對我說希望再給我"加強訓練",說我這當女兒這麼懶(廚藝也不精通),不訓練、訓練難保以後被婆婆嫌,但當我回家時,我那萬能的娘又對我說:『你難得回家一趟,想吃什麼?媽媽去買或做給你吃,外面的菜都沒有媽媽味』,很快的就變出一桌美味佳餚, 有一個萬能的媽媽,當然難免會出產一個比較笨手笨腳的女兒,所以囉~娘~~就別在嫌我了,也因為根本無從插手,就只能嘴巴甜一點,外加飯後洗洗碗囉~所以我總覺得我娘是希望在留女兒在身邊長一點時間,雖然他沒說但應該還是捨不得女兒出嫁(雖然我從八年前就在外地就學與工作,每月平均回家1-2次)。

不過這一陣子,我那寶貝媽媽常在說『若你嫁了,我若去台北就有地方住,要蹺家也方便』,娘啊娘~~ 你該不會這陣子也想把我這個庫存品出清了吧~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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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我們的婚期還沒定,不過既然和SAM都有預備在年底或明年初結婚的共識(雙方家長也希望在那時完婚),由於我們都是不喜歡到婚期決定了,後續才開始忙碌、倉促的感覺,所以可以先進行完成的事,我們就希望可以先完成,我們列了幾項可以先完成的事,其中一項就是婚禮的事前準備之一『拍婚紗』,所以我們就決定趁著我們的房子還沒動工前,先挑選要拍照的婚紗店。


至於到底最後決定到那裡拍?


我在『VW非常婚禮』網站中做了很久的功課,原本預計要在台北市拍,心中也有理想的婚紗店(高級名店-蘿X、青X),也有去某一家婚紗工作室洽談過(因為很喜歡那位新密化的妝),但在買了房子之後,和SAM討論了一下覺得婚紗好像似乎也不用名店不可,於是將目標轉移至台北市價格較平易近人些的"瑪XX特、莎XX庭...等",尤其這幾家有同學或同事去拍過,可以從中瞭解到一些服務品質及包套內容(在這其中也要感謝我的同事將他的包套內容提供給我參考,雖然我最後沒有去那家拍),期間我們也開始看一下台北縣的幾家婚紗公司評語及包套內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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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的小窩不是新房子,是五年的中古屋,不過因為距離樹林火車站走路只要10~15分鐘,到市場與公園也只要2分鐘左右,到SAM的父母家更只要走路4分鐘就到了,門牌還是同一里哩(都完全有符合SAM的理想離--家近),由於房子的位置還算交通便利,所以總價還是要不少錢,看著存款快速的減少只換來一張薄薄的紙(地契),真有心痛的感覺。

哈~不能老是沈浸在心痛的情緒裡頭,還是先來談談房子吧!

我們的房子位於頂樓,要說VIEW好像也還好,不過有居高臨下的感覺,希望高樓層可以讓蚊蟲少一些囉。

主建築物約31坪(含陽台),格局為四房二廳二衛,在買之前屋主已有將前陽台外推,所以客廳看起來還算大,不過飯廳滿小的,所以我想飯桌可能就沒法子買大的了,下次如果要來我們家的人可能會沒位置位子坐哦~

由於大多數的錢錢都拿去付頭期款了,所以我們沒有太多的錢裝潢,所以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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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SAM交往六年,終於在去年底認真的考慮"結婚"這檔子事,既然討論到結婚這件大事,免不了還是會討論婚後要住那裡的問題,SAM希望婚後還能享受兩人世界,所以就有了婚後搬出家裡的打算,在SAM與家裡詢問後,SAM的家裡也同意我們搬出去,於是在我們兩個都有在結婚前應先將房事搞定共識下,我們在2005年11月時候開始了看屋、尋屋之旅。

不過在尋屋之前,我們兩個為了要找什麼地方的房子,曾經溝通過許多次,因為我們的工作地點,一個在北縣的南邊一個在北邊,要決定房子的區域還真不是簡單的事,我曾私心的想要買在林口這邊,這樣我下班回家洗手作羹湯、接小孩...等,交通往返的時間較短也較方便,但是代誌絕對不是我們想像的這麼簡單,SAM因為家中父母年邁,姐姐的身體狀況不好,於是希望買在父母家的附近,也就是離我們兩個工作地點單趟車程要40~50分鐘以上的樹林,SAM說這是他對選房子的唯一條件,加上SAM媽也希望我們能離他們住處近些,於是乎我們的房子地點就這樣子拍板定案了《然而我還是希望地點可以選在離我們兩個(至少一個人)的上班地點近些》,但是希望歸希望,總還是要考量到現實面,於是我們選擇了樹林的房屋仲介公司幫我找房子。

我認真的上了各大房仲公司網站(現在很方便"YAHOO"上的房地產就有幾家公司的網站連結),去看各家房屋仲介公司的銷售資料,個人比較喜歡信X的網站,他們的網站資料真得比較詳細清楚,買方的仲介費也只收1%而已(事後發現其他家都收2%,還真是貴),所以就先找信X的仲介幫我們介紹,陸續看了幾家房子,發現到信X在樹林的房子滿少的(其他地區就還滿多的,只可惜我們的目標是在少少案件的樹林),介紹了幾間房子都不滿意,這時候我們也遇到了一些瓶頸,我以為SAM不想搬出去,因為看屋時都顯得興趣缺缺的感覺,一點都不積極,於是我們的尋屋之旅在2005年的12月中旬就劃上休止符。

後來才發現SAM並不是不想搬出去,而是年底工作要結案的太多,而且那時SAM的大哥又在年底要趕辦婚事,一家子都忙得很,又加上我們的婚期好像一直也都未定,有許多的事情擺在一起,忙所以就顯不積極【SAM:對咩~都一直誤解我,從之前以為不想結婚到現在又以為不想買房子,我什麼時候不想了】。

再次興起買房子的念頭是在2006年2月20日,SAM約我一起去吃飯以慶祝他在新工作滿一年,在回家的路程中經過永X,就開始每個假日的看屋之旅,在永X前前後後大概看了近40間房子(永X在樹林的房子還滿多的),在期間看中一間覺得還不錯的房子,很快的在2006年4月10日就簽約了,經過一連串的手續,在5月8日就交屋,手續期間不到一個月,我們就擁有了人生的第一間房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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店名:麵疙瘩小攤
地址:台北縣樹林市保安街一段16巷口

這家麵疙瘩小攤位於樹林火車站前觀光夜市尾,偶爾到樹林找SAM,而我們兩個剛下班不曉得要吃啥時,這家小攤就會成為我們的首選,別無其他原因,因為實在太愛口感微酸的食物了,泡菜、酸菜…等酸的食物都愛的不得了,而這家麵疙瘩有提供烏醋口味,這攤的烏醋口味我可以接受也還滿喜歡的,自然而然就成為常拜訪的攤子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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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笑你是個大木頭,雖然有帶了點暗示的意味,但你也知道這是我
們倆愛開玩笑的共通語言。

我想這也不能怪我,誰叫你以前做得太完美,在追求時期--我下班
的溫馨接送中,常送一支玫瑰,並表示不讓我的花瓶的花朵謝了,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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距離上次看舞台劇的時有年餘之久,上週日終於去看了期待以久的綠光劇團「月亮在我家」,在灸熱的下午2:30,大家擠滿在城市舞台的入口,準備欣精采的音樂劇。



先前會選看這齣音樂劇是因為和朋友一起去,我的朋友對於劇場興趣不大(據他本人說是因為先前看了紀蔚然的反推理劇才變這樣,喜歡紀蔚然的作品的別打我),所以才挑了這一部看起來逗趣內容應該不用思考太多的劇來看,另外一個原因也是因為演員,因為王耀慶給我的印象是逗趣的,所以覺得一定不會冷場。哈~果然真得不會冷場,王耀慶在台上又跳又唱的,且劇中不時穿插著笑點及演員的臨場反應,讓人真的從頭笑到尾;不過我真的被嚇到,沒有想到王耀慶的歌聲很嘹亮,尤其是唱『Try to remember』時,很難形容那種感覺,讓人可以很快進入狀況,有種想要跟著劇中人物一起搖頭擺尾感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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